文/高靖
1950年6月韓戰爆發後,美國開始加快台灣軍事援助, 韓戰停火後,台北國府在1953年12月底對美國提出了開案( Kai Plan),1954年1月提出1955年軍援案, 兩案都是希望在1955年完成擴充軍隊數量, 蔣中正總統加快整軍經武,完成反攻大陸的使命, 但是國府提出的軍援方案,遭美方潑冷水,冷淡婉拒, 蔣中正顏面難堪,氣得要國府官員不要提案,以免再受美方輕侮。 不過,蔣中正一手請求美國擴充軍備,另一手又以主動攻擊大陸前, 必先徵詢美國意見,換取中美雙方簽署共同防禦條約, 美方雖沒有同意開案,也不給太先進的裝備給國府, 卻被蔣中正放棄主動攻擊所說服, 蔣中正拿到了最重要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,穩定了台灣的局勢。
開案是在正常的年度軍援需求外,國府另外提出的軍援需求, 蔣中正重視的程度,要求以最高機密等級送交美方。 開案在送交美方的過程當中,還曾經鬧過一場烏龍, 根據蔣中正的英文秘書沈錡的回憶錄, 被列為最高機密的開案曾經被弄丟了,蔣中正到處找不著, 問起沈錡是否見到,沈錡也不知道, 後來才發現是武官黃雄盛放在抽屜裡忘記了, 本來這個機密計畫是要由皮宗敢轉交沈錡, 但皮宗敢卻因有事交給黃雄盛,請黃轉交沈,才發生這個誤會, 幸好當天蔣經國也在現場,幫忙向蔣中正說明,才化解一場尷尬, 否則蔣中正對於這樣機密的文件如此草率保管,免不了會有人倒楣。
蔣中正知道國府無力自己反攻大陸,必須仰賴美國支援, 所以開案的說明當中,還有策應遠東局勢為主,我反攻大陸為輔, 希望藉此爭取美方認同,但是開案太過龐大,美方批評不切實際, 譬如開案要求美國提供B-47轟炸機, 1955年軍援案也要求援助B-29轟炸機, 這些轟炸機都遠遠超過國府空軍的能力,台灣當時的空軍基地, 甚至可能都無法起降這些大型轟炸機,美軍認為二戰後期的B- 29轟炸機都超過國府的能力之外,更何況是當時最先進的B- 47轟炸機。國府不自量力,難免受到美方輕慢。
根據美國駐華大使藍欽在1954年3月8日發給美國國務卿的最高 機密(Top Secret)電報,國府外交部在1月11日以備忘錄方式, 將1955年軍援案送交大使館, 這項方案包括國府擴充三個野戰軍,24個步兵師,3個裝甲師, 海軍需要6艘驅逐艦,10艘護衛驅逐艦,2艘運輸艦, 以及超過100艘登陸艇與勤務支援艦艇,116架各式飛機, 包括F-86軍刀機與B-29超級空中堡壘轟炸機。
1953年12月28日蔣中正向參謀聯席會主席雷德福提出開案, 有關開案的發想,根據國府國防部的想法, 是假設1955年軍援案已經為美方接納, 在這個基礎上擴大國府的軍備, 藍欽的電報引用一位美軍顧問團的評論,這樣規模的軍援, 是需要美國經濟採取戰時規模的動員。藍欽表示, 雖然這個評論無疑地有些誇大,但可以看出美軍顧問對開案的態度。
1954年1月4日,外交部長葉公超寫信給雷德福, 大致說明開案的範圍,希望在1955年結束之前完成, 包括裝備41個步兵師(含一個空降師), 除了1955年軍援案要求的海軍艦艇之外, 另外增加12艘運輸艦,登陸艦也要增加,531架飛機, 包括當時最先進的B-47轟炸機。
對於開案,2月20日, 美軍顧問團團長蔡斯給陸軍部的信函表達了看法, 開案大部分都不容易執行, 幾乎每一部分都需要大量增加美國的援助, 同時需要具體修改美國的戰略。蔡斯原本建議21個步兵師, 2個裝甲師,一個完整陸戰隊師,他認為不需要更動這些。
美國大使館隊開案的看法,從陸軍角度看, 若要按照國府所設定1956年1月期限,完成裝備四個野戰軍, 但其實只有能力招募、訓練、裝備兩個野戰軍, 這個計畫可以在三年到五年內完成。
另外,國府在1954年曾另外提出一億元軍協案, 這個方案讓蔣中正氣憤難平,國史館編印「中美協防」第一輯當中, 收錄蔣中正在1954年9月21日給宋美齡電報, 蔣中正批評美國對我軍經援助之要求,延滯至今,仍置之不理, 是輕侮中國,不以余為友邦的態度,殊出意外。22日, 蔣中正再電宋美齡,決定不提案,免遭再受輕侮。
當時一億元軍協案,並沒有經過正常外交或者軍事管道, 向美國提出,是蔣中正自己向美方提出的, 所以蔣中正事後能夠喊停。 根據1954年9月17日藍欽的機密電報, 9月16日蔣中正找他與國務院外交任務總署遠東區科長穆懿爾, 蔣中正希望國務院外交任務總署署長史塔森,應該給予開案最優先, 盡快實施,尤其是其中的一億元軍協案,12個月使用一億元, 訓練後備部隊,從每四個月兩萬到三萬人完訓,提升到八萬人, 也就是一年有二十四萬人。蔣中正說明原本要十八個月訓練, 耗費一億三千萬元,但他認為一年一億元就足夠了。
但是美方潑了蔣中正冷水,除了年度的軍事援助案之外, 美國不願意放寬支援更多的裝備。10月26日, 葉公超從華府發給台北的電報說明雷德福的看法, 美國恐無法接受開案。正常軍援外的援助, 非他個人或任何一個單位所能單獨決定。
中美雙方討價還價, 美國只願意裝備美軍顧問團所提出的陸軍21個足額的步兵師, 台北爭不過美國,只希望以24個師的番號,分配21個師的裝備, 各師保持八成的戰鬥力,但美軍顧問團懷疑,這樣一來, 就沒有任何部隊具有足夠戰鬥能力,雙方你來我往。 最後台灣方面提出,保持12個師足額戰力, 另外12個師戰力不等,具體分配由國防部與美軍顧問團協商。
蔣中正打算在1954年爭取美國軍援的過程,並不順利,不過, 這一年年中的日內瓦會議,中共參加了, 對國府的國際地位非常不利,蔣中正只能藉著爭取軍援, 希望讓美方重視台灣的安全問題,情勢的發展雖然緊張, 但對台灣慢慢有利,9月共軍砲擊金門, 11月發生海軍太平艦遭共軍擊沉的慘劇, 兩岸情況在韓戰停火後開始緊張,美國允諾提供一艘護衛驅逐艦( DE)補充太平艦損失,反而提高海軍戰力, 中美共同防禦條約也在12月簽署, 這個爭取到美軍協防台灣的條約, 為台灣爭取到了將近20年的政治穩定, 也是蔣中正在中美雙方外交折衝過程中的, 機關算盡的一次政治勝利。
1954年6月22日藍欽給國務卿的機密信件稱, 其中提到中美安全協定的問題, 藍欽引述葉公超在6月17日的談話,葉公超說, 提出這個協定的目的,是政治的,不是軍事的。 這不會增加美國的軍事承諾,如果國務卿杜勒斯擔心大陸攻擊台灣, 引起台灣反擊大陸,那麼杜勒斯必須注意蔣中正的談話, 中國在沒有事先徵詢美國之下, 不會對大陸發動任何重要的軍事行動。藍欽問, 是否面對美國反對之下,中國政府會在非常確定的理解之下, 不採取對大陸的攻擊行動。葉公超說, 這樣的理解不應該包含在協定條約當中, 他會去詢問蔣中正對這個問題的看法。
蔣中正為了反攻大陸,必須積極爭取美國軍經援助,另一方面, 蔣中正也藉機與美國談判爭取雙方簽訂共同防禦條約, 蔣中正挑明了質問杜勒斯,美國不願簽是害怕捲入國府反攻大陸, 國府有關中共的軍事行動,都會向美國事先徵詢, 國府反攻大陸只需要美國的後勤支持,如有美國協助, 在亞洲看起來,反而是有不良影響。蔣中正將軍事主動讓步給美方, 利用美國不願兩岸發生戰爭,對國府攻擊大陸多所疑慮的情況下, 逐步誘使美方認同台灣放棄軍事主動,接受美方的管制, 促成雙方簽訂了共同防禦條約。
1954年8月25日國務院遠東事務助理國務卿羅伯森給杜勒斯的 最高機密文件當中分析,蔣中正的保證, 給予美國對於可能讓美軍捲入重大衝突的環境,有了更大的控制, 與中華民國簽署防衛條約,有助於推動東北亞建立安全防衛。 美方的看法,顯示蔣中正願意先向美軍徵詢意見後, 才對大陸進行攻擊行動的策略奏效,吸引了美方的認同。但是, 這樣一來,也讓國府反攻大陸的準備, 前方多了一個美國政治壓力的橫阻,然而, 對當時的中華民國政府與蔣中正而言, 也許內心清楚明瞭兩岸軍事對比差距大, 確保台灣安全與生存發展的現實, 可能要遠遠超過反攻大陸的政治理想。